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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正式生效 为初级农产品带来的机遇与我国农业的应对之策

RCEP正式生效 为初级农产品带来的机遇与我国农业的应对之策

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这一历史性协定对我国农业,特别是初级农产品领域,意味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格局。

RCEP对初级农产品的核心利好

  1. 关税减免,市场准入扩大:RCEP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其中对农产品关税的削减是重要组成部分。例如,我国对东盟国家的大部分果蔬、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的进口关税将逐步降至零,同时我国出口至日本、韩国等国的部分优势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也将获得更优惠的关税待遇。这直接降低了贸易成本,提升了我国初级农产品在区域内的价格竞争力与市场准入空间。
  1. 规则统一,贸易更便利:RCEP采用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这意味着,只要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来自RCEP任何成员国,均可被视为原产材料进行价值累积。这极大地鼓励了区域内产业链、供应链的合作与整合。对于我国农业企业而言,可以更灵活地利用东盟等地的原料或进行初级加工,优化生产布局,形成更具韧性和效率的区域农业供应链。统一的贸易便利化措施(如简化海关程序、快件放行)将显著提升农产品,特别是生鲜产品的通关效率,减少损耗。
  1. 标准互认,壁垒降低:协定致力于推动成员国在动植物检疫(SPS)和技术标准(TBT)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减少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这有助于我国符合标准的优质初级农产品更顺畅地进入日、韩、澳、新等高标准市场,也为我国引进区域内优良种质资源和先进农业技术提供了更便利的条件。

我国农业面临的挑战与风险

机遇背后,挑战同样不容忽视:

  • 竞争加剧:关税降低意味着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的乳制品、牛羊肉,来自东盟的热带水果、水产品将以更低成本进入中国市场,对国内相关产业形成直接竞争压力。
  • 产业升级压力:部分国内初级农产品在生产效率、品质标准化、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与国际先进水平尚有差距,可能面临市场份额被挤占的风险。
  • 波动传导:区域市场一体化加深,国际农产品价格波动、动植物疫情风险更易传导至国内市场,对国内生产与市场稳定提出更高要求。

我国农业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

为在RCEP框架下赢得先机,我国农业需多管齐下,主动作为:

  1. 练好“内功”,提升核心竞争力
  • 推进标准化与品牌化:加快建设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具有国际知名度的农产品品牌,以“质”取胜。
  • 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在育种、绿色生产、产后减损、精深加工等环节的科技投入,提升初级农产品的附加值和抗风险能力。
  •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的组织化、规模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议价能力。
  1. 主动“出海”,融入区域产业链
  • 优化出口布局:深入研究各成员国关税减让清单和市场特点,精准扩大具有比较优势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茶叶等对日、韩、东盟的出口。
  • 拓展农业合作:鼓励有实力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到东盟等国家投资建设农业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基地,利用当地资源与关税优惠,构建“两国双园”等跨境农业产业链。
  • 用好原产地规则:企业需熟练掌握并灵活运用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优化采购与生产布局,让产品充分享受关税优惠。
  1. 加强“防护”,保障产业安全
  • 完善监测预警:建立RCEP农产品贸易动态监测体系,及时预警进口冲击和价格波动风险,为产业调整和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 善用贸易救济措施:在遵守规则的前提下,依法运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工具,维护国内农业产业公平贸易环境。
  • 强化风险防控:加强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和疫情传入,保障国内农业生产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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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的生效为我国初级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国际合作打开了更广阔的大门。这不仅是市场的简单扩大,更是对农业产业发展质量、国际竞争力的一次全面“大考”。抓住关税减免和规则统一的机遇,积极应对开放带来的竞争,通过苦练内功、主动布局、加强防护,我国农业完全有能力将RCEP的“政策红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动能”,在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中实现向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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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4: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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